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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ak Obama几天前看到黑GG宣誓就职美国总统的时候,是在公司里,大家都在上班,却自发的聚集了一群人围在一台电脑前看网上的直播。说到某些地方,我旁边会有人点头,有人自言自语,“Amen”。最后结束的时候,有人说,“that speech gives me goosebumps。” 不得不说Obama的演讲是相当有感染力和煽动性的。很早以前,那时候Obama在民主党内选举还没有赢Hillary,有个朋友发给我一个Youtube链接,说,保证你看完以后Obama取代春春成为你的第一偶像。那是Obama在2004年民主党的convention上的演讲。讲得真好,不全是因为他的rhetoric和他的delivery,不全是因为他那些气势如虹的排比。因为他说的一些观点,正好打中了我心里的某些关键的穴位,就像有人给捶背,正好捶到 the spot,让人觉得通透,里外都爽了。(By the way,Obama不是我的偶像,长得还是不够帅。Kobe那么帅的还差不多。) 我特别清楚记得他的这段话(他的有些话让我有想要背下来以后出去雷人的冲动): I’m not talking about blind optimism here -- the almost willful ignorance that thinks unemployment will go away if we just don’t think about it, or the health care crisis will solve itself if we just ignore it. That’s not what I’m talking about. I’m talking about something more substantial. It’s the hope of slaves sitting around a fire singing freedom songs; the hope of immigrants setting out for distant shores; the hope of a young naval lieutenant bravely patrolling the Mekong Delta; the hope of a millworker’s son who dares to defy the odds; the hope of a skinny kid with a funny name who believes that America has a place for him, too. Hope -- Hope in the face of difficulty. Hope in the face of uncertainty. The audacity of hope! In the end, that is God’s greatest gift to us, the bedrock of this nation. A belief in things not seen. A belief that there are better days ahead. 我很喜欢用最好的可能去揣度别人,Obama给我一种想要相信他的感觉。虽然我不是美国公民,他不是我的总统,也不需要我的选票,但是他得到了我的信任,一个当时几乎什么都没有的平头小子,没有经验,没有背景,他有的,是一些很朴素的价值观,还有希望,还有把这种希望传染给你的力量。可以说,这个阶段我对 Obama的好感,是一个女人凭直觉做出的判断。 January 22 举个例子January 21 逛街 (2)我在美国最喜欢的店,要数JCrew和Anthropologie了。 JCrew是小尼姑给我放的毒,一如既往。她先是找来北美华人论坛的一个美女教授的超级强贴给我看。美女教授每天贴一款她的JCrew,身材和气质都很好,可以去当JCrew catalog的模特。恐怖的是,她每天贴的款式都不重样的,相当震撼。 第一次为JCrew心动是看了她家的一个video,好喜欢片中的氛围,巴黎的街头有人穿大摆裙骑车,有人在灌木丛中接吻,还有那个女摄影师,很精干强悍的样子,瘦瘦的手臂举着大大一个相机,真羡慕她的职业,可以成天在美丽的地方和美丽的人和美丽的东西打交道。JCrew家的颜色明亮而且正,样子简单干净,一点点Preppy,非常classy。貌似Michelle Obama和她两个女儿都是JCrew的粉丝,常常看见她们穿着亮相。 Anthropologie我以前是不知道的。有次去Mimi家玩,看到她书架上收藏了好多Anthropologie的catalogs。Anthropologie简直就是美国版的Laura Ashley,但是更加……怎么说呢……妖。呵呵,我用词比较极端,大家将就着意会就行。很多民族的、复古的元素,outrageously feminine,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记得看到catalog某一页的一个模特的时候,我问Mimi,她看起来像不像热带来的一只鸟?An家也卖家居装饰,像是从中东、非洲、印度、中国的小集市上淘来的物件一样,exotic而且夸张的色彩和图案,很漂亮,很灵异的样子。 嗯,我承认,现阶段的品位好像是有点偏好鲜亮招摇一点的,毕竟,再过些年,我就不见得有自信再这么张扬了 to be continued ...
January 19 逛街 (1)周末去了一趟Santa Monica,满目都是75% off 的招牌,这年头 Retail 生意也不容易,不狠狠打折根本卖不掉。第三大道上依旧游人如织,街头艺人表演得热热闹闹,从沙滩美女到路边流浪汉都在这冬日的暖阳里悠然自得。不得不第一万次的说,南加州的天气真好…… 说说逛街买衣裳吧。我在中学期间80-90%的衣裳是继承了亲戚朋友的,绝少逛街,顶多自己省下早饭钱偷偷买个橡皮擦不干胶什么的,所以那个时期完全木有审美。就像我在自己买车之前分不出什么是honda什么是toyota,什么是Mercedes或者BMW有什么稀罕。 后来上大学来了美国,在商店里看到标签都很彪悍的心算乘以8,然后觉得爆贵;或者拿标签上的数字除以每小时在学校打工的工钱,取得一样的效果。每次放假回家,就会带两只大箱子去淘货,等到回学校的时候,每只箱子满载到刚刚好可以不被航空公司罚款。我娘觉得美国什么都贵,狠不得把卫生纸都给我带来。我跟她讲美国的卫生间都有免费的纸,我可爱的妈妈才作罢。 我的审美观是在英国那一年顿悟的。牛津的大学和城市是融为一体的。去上课的路是一条步行街,琳琅满目大小店, Gap, Debenhams, Next, FCUK (表误会,没有拼写错误),Laura Ashley... 每天必步行经过2次以上,我都记得哪家店架上有什么货。那时候比较闲,美国学校给的奖学金在英国花也有余,倒也并不潦倒。 Gap是那时逛的比较多的一家。现在的Gap已经变了很多,尺寸越做越大,材料和式样也有下降,终于再也找不到我喜欢的或者合身的了。可是2002-3年的Gap,还是很令我心怡的,牛仔裤,夹克,衬衫,很青春有活力,做工也很好。那时它们家还在店里卖Petite size,是唯一一家我可以买了最小号的裤子不用再去改短的 不过Gap对我来说还是太主流,太中性。我总觉得要个子高高瘦瘦的女孩子才适合穿得那么拽拽的。我记得中学的时候,很喜欢看一个高年级的女孩子,短头发,常穿衬衫长裤,欣长欣长,像漫画里的美少年。我觉得那时候Gap的衣服就该这样的女生穿。 我第一次明白“优雅”是什么样子的,是在Laura Ashley。Laura Ashley 是经典的英国乡村风格,甜美的印花,复古的样式,安静而美好。走进店里的时候,觉得眼前一亮,小孩子走进了巧克力盖的房子大概也是这个感觉吧。可惜(幸好?)她家衣服很贵,而且不怎么打折,所以我才有一些自制力。我有她家一件暗蓝色的丝绒盘扣立领的中国传统式样外套,还有一条红底印花的连衣长裙,至今都是我的最爱。我想,每个女人心里或许都有个灰姑娘,穿上美丽的衣服,会走出忐忑和不安,自信满满的,相信自己是个公主。 离开英国以后才知道,原来Laura Ashley在美国不卖服装,只卖家具。再后来上一堂business的课程读到一个案例,讲的就是Laura Ashley,据说她家现在在英国经营的不太景气,因为没有高效的网购、仓库和货运系统,销售每旷日下。很遗憾。希望以裁缝店起家的Laura Ashley能挺过来,日后若是再去英国,必是最先去光顾她家。 牛津的Queen Street上还有一间我喜欢的店,FCUK。很响亮有个性的名字吧?其实全名是French Connection UK。最有特色的是他家的T-Shirt,醒目的写了一些很有性格的话,“Too busy to FCUK”, “FUCKSTRATION”,“Cool as FCUK”, “FCUK IT”……虽然我是永远不会有勇气穿这样一件T上街,但是还是很喜欢看别人穿,觉得很酷。她家的衣裳做的非常精细、简洁、城市,尺码异常合身(她家2号比别家0号还小),但是也很贵。如果用一个词来定义FCUK,我想应该是city-chic,我决定天马行空的将它翻译成“小资”,呵呵。 (在Santa Monica的FCUK试一件外套) to be continued ... January 17 最近忙乎 公司一年一度的 conference 这周终于开了。为此上上下下准备了很长时间。40%的员工都有一个或者更多的 presentation,我也没有幸免,被抓去教三堂课。付出了很多辛苦不在话下,而且放弃了几次出游的机会。最终站在讲台上,面对一大屋子的人,我一点也不慌张。我老板去听我的课,跟我说,wow, you are so calm! 哼哼,他不知道,当年在 Caltech,我是咱们舞社混出来的,登台亮相这种事情,那可是从来不怕的。 开conference下来,信心增长了很多,对自己的,对公司的。见到1000来号用户和经销商,有不少是自己服务过的但是不曾谋面。竟然有个客户跟我同事四处打听我在哪里,因为我以前给他们公司远程做了个项目,他们对我很感激,一定要当面跟我说声谢谢。我承认,被人感激的感觉很好。我想,这也是我喜欢现在的这份工作的最主要的原因。 还有一些课程是我们的用户和经销商讲的,介绍他们公司的文档管理方案。其中最好玩的是某个非洲小国家的政府,那个老黑GG手舞足蹈的说文档管理数字化怎么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有很多生动的小故事,有的还蛮感人的。他说以前他们政府都把文档存在山顶上一个仓库里,他们黑人都很强壮啊,可是要抬很重的一箱子一箱子的纸上山,好累啊~~~(我绝倒,他们没有汽车开上山么???)他还说,仓库里漏雨,还有大老鼠,把重要的文档都吃掉啦!后来把文件数字化以后,他们就不用保存纸张了,走到任何地方,上网就能查询。 觉得很开心。一是因为看到我们做的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二是因为我喜欢当老师。有个上了我三堂课的“学生”事后跟我说,“你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希望明年还能来听你的课”。这是对我的努力最大的奖赏。 January 04 Talking about 车夜狂欢January 03 2009
最近由于节假日多,断断续续总是放假,生活有些懒散。 一个人吃的话,我是顶讨厌做饭的,觉得若不能与人分享,吃什么都没有区别,于是吃得简单粗暴,什么狗粮猫食都吃得下。说到底,还是生活得太浮躁,不能和“自己”静下心来分享。因为现在的我很怕寂寞。大学的时候一个人出去旅游一个月的劲头现在是没有了。现在最满足的是和人一起吃饭聊天打牌看片。 认认真真的想要善待自己,过去上学养成的那些放纵的自虐的习惯,在慢慢的改。今天睡了懒觉,很慢的做了午饭,好几个菜,坐在厨房的阳光里吃。然后磨咖啡豆冲espresso,用蒸汽热牛奶,做我喜欢的拿铁咖啡。吃完饭一边做面膜一边午睡,醒来的时候,广播里正在放一首很好听的歌。 下午看朋友的朋友的博客,发现一些很有思想的文字。感叹牛人是无处不在的。 于是想要更新一下这里。没有什么高谈,就是和“自己”安安静静的诚实的待会儿。那些在博客写出话来立刻就删掉的日子里,其实是没有办法真实的面对自己。 人总是要有些信念才能坚持,哪怕相信一个谎言,坚持一个错误。前些日子里梦到有人跟我讲我的未来。将信将疑,问他怎么知道会发生,他说,因为你会相信我。到现在想起来还心有戚戚,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过,我想我是愿意相信的,毕竟是个好梦 :) 末了贴几张照片,祝大家新年快乐。 这是家门口的银杏树,落了满地的叶子。出门看见白车上的黄扇子,觉得很漂亮,顺手照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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